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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區發改委(經發委)、財政局,市高新區、經開區經貿發展局、財政局:
根據《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安徽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18年加快皖北地區經濟發展的通知》(皖發改皖北〔2017〕784號),今年我市貼息資金共計600萬元。現就2018年加快皖北地區經濟發展貼息資金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支持范圍包括蚌埠市全域,貼息期限為:2017年2月21日至2018年2月20日。資金主要用于經濟社會效益突出、示范帶動作用明顯、成長性較好的中小企業項目,有利于促進皖北“四化”協調發展的項目;開發區特別是合作共建現代產業園區項目;食品醫藥、輕紡鞋服等皖北優勢特色產業項目。
二、申報條件標準
(一)符合《安徽省加快皖北地區經濟發展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4〕382號)有關規定。
(二)我市補充條件
1. 貼息期間獲得市級以上財政資金支持30萬元以下的企業;
2. 2017年度上繳稅收(含國稅地稅)50萬元以上的企業;外貿出口型企業和涉農企業可放寬至30萬元;
3. 貼息期間利息金額50萬元以上的企業;
4. 企業職工社會醫療、養老保險保障無拖欠的企業;
5. 同一控制人辦理的產品相近的企業不能同時申報;
6. 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開發區內中小企業、農產品加工類企業和沒有享受過皖北貼息資金支持的企業;
7. 項目需在安徽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登記備案,并生成xxxx-xxxxxx-xx-xx-xxxxxx的項目代碼。
三、申報、審核和管理
1. 接本通知后,請各縣區(開發區)發改、財政部門及時通過網站等方式向社會公布貼息資金申報信息,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申報。有意向申報的項目單位要認真對照申報要求向所在縣區(開發區)發改、財政部門提出申請。
2. 各縣區(開發區)發改、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通過資料審查、現場考察、專家評審等審核程序,確認申報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對項目進行排序后上報。根據切塊資金金額及貼息期間內實際支付的利息金額,按照單個項目貼息20-60萬元的標準提出資金分配方案,報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3. 市發改委、市財政局會同人社、國稅、地稅、有關銀行對申報項目的資料及各縣區(開發區)資金分配方案進行復核。根據各縣區審核上報項目情況,對貼息資金進行切塊、下達。
4. 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將適時對年度貼息項目實施情況和貼息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督察檢查,發現弄虛作假者將取消貼息申報資格,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直至停止對該地區(企業)下一年度的貼息資金支持。
四、申報材料清單
申報項目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順序編訂成冊。
1.各縣區(開發區)發改、財政部門聯合審核上報的文件;
2.資金申請報告;
3.2018年度加快皖北地區發展財政貼息項目申報表(附件1);
4.2018年加快皖北地區發展財政貼息項目詳表(附件2、每個企業一份);
5.企業簡介及項目基本情況,包括技術工藝、市場前景、經濟社會效益分析等;
6. 申報項目核準(備案)、用地審批、規劃許可、環境評價、節能審查、施工許可等要件,項目招投標資料、施工(采購)合同、財務審計報告、工程驗收及相關財務資料;
7. 貸款合同、進賬單及付息憑證;
8. 申報企業2017年上繳稅收情況(需稅務部門蓋章);
9. 申報企業2017年社保繳費情況(需社保部門蓋章)。
上述材料經各縣區(開發區)初審后,于2018年4月17日(星期二)前報送至市發改委地區經濟科。
特此通知。
市發改委聯系人:崔文蕾 電話:3125287
電子郵箱:bb3125287@163.com
市財政局聯系人:竇士春 電話:2048852
附件:1.2018年度加快皖北地區發展財政貼息項目申報表
2. 2018年皖北地區發展財政貼息項目詳表
3.填表說明
4.安徽省加快皖北地區經濟發展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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