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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科技局、市直有關部門、各有關企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蚌埠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兩個中心”建設的若干政策意見》(蚌政〔2017〕70號,以下簡稱《意見》)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意見》中“支持創新型城市建設”政策獎補資金的申報工作。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兌現工作安排及報送時間
2019年市“支持創新型城市建設”政策兌現工作分批進行,前期已開展了兩個批次的兌現工作,本次開展的為第三批政策兌現,兌現事項、兌現批次、事項發生時間、申報材料等詳見政策兌現執行表(附件1)。
第三批政策兌現的申報材料,企事業單位請于2019年7月1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縣(區)及市直有關部門,縣(區)及市直有關部門于2019年7月11日前將已審核的企業申報材料及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3)報送至市科技局對口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對象和范圍
凡在本市注冊并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誠信度良好、無違法記錄的企事業單位,且符合《意見》中“支持創新型城市建設”規定條件的,均可申報獎補資金支持。
三、申報流程
(一)單位申報。各有關單位認真對照《意見》中“支持創新型城市建設”政策內容(附件2),按相關批次的申報時間和具體要求將紙質材料裝訂成冊一式3份(平裝)報送至各縣(區)科技局或市直部門。
(二)縣(區)及相關市直部門初審。各縣(區)科技局負責申報材料初審,并按要求將初審通過的申報材料(2份)及加蓋單位公章的獎補項目匯總表(附件3)報送至市科技局對口科室。
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對照《意見》中“支持創新型城市建設”政策內容,對本部門承擔的獎補科目申報材料審核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將符合政策支持的企事業單位名單報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四、有關要求
1.各縣(區)科技局要加大對《意見》的學習、宣傳,積極組織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單位申報,同時要嚴格把關,確保項目如實申報。
2.申報單位應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3.申報單位要加強專項資金用途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積極配合審計、財政部門做好督查。
電話:0551-65300518 18755150022(微信同步) QQ:2881391787
蚌埠市創新辦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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