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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
關于開展智能光伏試點示范的通知
工信廳聯電子〔2019〕20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能源、扶貧主管部門:
為推動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鼓勵智能光伏產業技術進步和擴大應用,按照《智能光伏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0年)》(工信部聯電子〔2018〕68號)有關工作部署,現組織開展智能光伏試點示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示范內容
(一)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業,包括能夠提供先進、成熟的智能光伏產品、服務、系統平臺或整體解決方案的企業。
(二)支持建設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項目,包括應用智能光伏產品,融合大數據、互聯網和人工智能,為用戶提供智能光伏服務的項目。
二、申報條件
(一)示范企業
示范企業申報主體為智能光伏領域的產品制造企業、系統集成企業、軟件企業、服務企業等,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注冊時間不少于2年;
2.具有較強的智能光伏技術研發能力或創新服務能力;
3.已提供先進、成熟的市場化應用產品、服務或系統;
4.形成清晰的智能光伏商業推廣模式和盈利模式;
5.具備豐富的智能光伏項目建設經驗。
(二)示范項目
示范項目申報主體為項目組織實施單位,可以是相關應用單位、制造企業、項目所在園區、第三方集成服務機構等,有關單位及項目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已建成具有特色服務內容、貼近地區發展實際的智能光伏應用或服務體系;
2.在工業園區、建筑及城鎮、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光伏電站、光伏扶貧及其他領域形成智能光伏特色應用;
3.采用不少于3類智能光伏產品(原則上由符合《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的企業提供)或服務,提供規模化(集中式10MW以上、分布式1MW以上)的智能光伏服務;對建筑及城鎮領域智能光伏以及建筑一體化應用單個項目,裝機容量不少于0.1MW;
4.具備靈活的服務擴展能力,具備長期運營能力,有持續運營和盈利的創新模式,具有不斷完善服務能力和豐富服務內容的發展規劃。
三、組織實施
(一)申報單位填寫智能光伏試點示范申報書,向所在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光伏“領跑者”基地所在地的企業和項目、光伏儲能應用項目、建筑光伏一體化應用項目(BIPV)優先支持。
(二)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能源、扶貧主管部門進行實地考察和專家評審,根據評審結果推薦企業和項目,并出具推薦意見函。推薦意見函連同申報材料(包括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光盤)于2019年10月20日前通過EMS或機要交換寄至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對申報的企業、項目進行評選。評選結果在有關部門官方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對社會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企業、項目予以正式發布。
四、管理和激勵措施
(一)示范企業、示范項目應貫徹落實《智能光伏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0年)》,努力樹立行業標桿,切實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建立工作機制,組織對示范企業、項目開展評估考核并對智能光伏試點示范名單進行動態調整。
(三)加大對示范企業、項目的宣傳推介力度,利用相關部門官網、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以及有關發布會、行業論壇等形式,提升試點示范影響力,擴大示范帶動效應。
(四)鼓勵各級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加大對試點示范工作的支持力度,從政策、標準、項目、資源配套等多方面支持示范企業做大做強,支持示范項目建設和推廣應用。
五、其他事項
(一)申報單位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可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下載),規范填寫申報材料。
(二)原則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的示范企業不超過5家,示范項目不超過8個;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推薦的示范企業不超過3家,示范項目不超過5個。各地要嚴格控制數量,超過推薦數量的推薦不予受理。
聯系方式:0551-65300518
附件: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
2019年8月29日
智能光伏(fu)試(shi)點示范申報(bao)書
(示范企業)
申 報(bao) 單 位( 蓋 章 )
推(tui) 薦 單 位( 蓋 章 )
申 報 日 期
填 表(biao) 須(xu) 知
一、申報(bao)單位應仔細(xi)閱讀(du)有(you)關(guan)說明,如實、詳細(xi)地(di)填寫每一部分內容。
二、除另有說明(ming)外,申報(bao)表中(zhong)欄目(mu)不得(de)空(kong)缺。申報(bao)書需提供材料處(chu),請在附件中(zhong)進行補充。
三、申(shen)報(bao)主體(ti)所申(shen)報(bao)的項目需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對(dui)提(ti)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申報(bao)材料(liao)要(yao)求蓋(gai)章處,需(xu)加(jia)蓋(gai)公章,復印(yin)無效,申報(bao)材料(liao)需(xu)加(jia)蓋(gai)騎縫章。
五、除表格以外,其(qi)他填報格式(shi)要求:1.A4幅面編(bian)輯(ji),可(ke)以正反面打印。2.一級(ji)標(biao)題(ti)3號黑體(ti)(ti);二級(ji)標(biao)題(ti)3號楷體(ti)(ti);正文(wen)字體(ti)(ti)3號仿宋,單(dan)倍行距。
企業(ye)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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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ma)(ma)/三證合一碼(ma)(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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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cheng)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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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金(萬(wan)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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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地(di)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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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qi)業類型 |
□產品制(zhi)造(zao)企業 □系統(tong)集成企業 □軟(ruan)件(jian)及(ji)有關服務(wu)企業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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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姓(xing)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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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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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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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shou)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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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chuan)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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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ing)營(ying)情況(kuang) |
年(nian)份 |
總資(zi)產(萬(wan)元(yuan)) |
資(zi)產負債率 |
業務收入(萬(wan)元) |
利潤總額(萬元(yuan)) |
智(zhi)能光伏相(xiang)關收入(ru)(萬元) |
研發(fa)/運營(ying)投(tou)入(萬元) |
研發(fa)/運營投入(ru)占上年度業務(wu)收入(ru)的(de)比例(l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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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e)簡介 |
(重點突出企業在智能光伏領(ling)域的發展現狀、特色(se)、優(you)勢、生產(chan)或選(xuan)用優(you)質產(chan)品(pin)等,不超過1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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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xiang)關(guan)榮(rong)譽 |
高新技術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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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區資(zi)質(zhi)情況 |
是否位于國家(jia)新型工業(ye)化(hua)產業(ye)示范基地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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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zhen)實性承諾 |
我單位(wei)申報的所有(you)材料,均真實、完(wan)整(zheng),如有(you)不實,愿(yuan)承擔相應(ying)的責(ze)任(ren)。 法定代表(biao)人或負責人簽(qian)字(章): 公章: 年 月 日(r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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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zhu):標*部分,需提供相關材(cai)料。
4.光(guang)伏發電無(wu)補貼(tie)平價上(shang)網項(xiang)目情況
(一)企(qi)業基本情況
5.高新技術企業(ye)/省(sheng)/市級研發機構等(deng)證書
6.位于國家新型工業化(hua)產業示(shi)范基地內相關材料
(二)上一年企業經營狀況材料(liao)
包括:總資(zi)產、資(zi)產負債率、業務(wu)收入、利潤總額、研(yan)發/運營投入、研(yan)發/運營投入占上年度業務(wu)收入比例(li)等(deng)。
(三)智(zhi)能光伏相關(guan)運營情況
企業智(zhi)能光伏有關(guan)產品、服務、平臺或整體解(jie)決(jue)方案(an)等實現(xian)市場化運營(ying)的相(xiang)關(guan)材料;智(zhi)能光伏收入情況(kuang)(請詳細列出該(gai)有關(guan)范圍界定并提供相(xiang)關(guan)說明(ming))。
(四)產(chan)品專利證書、軟件(jian)著作權、企業產(chan)品/軟件(jian)檢(jian)測認(ren)證書、產(chan)品/服(fu)務企業標準等(deng)材(cai)料
(五(wu))上一年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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