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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知辦(ban)函運字〔2019〕8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xin)疆生產(chan)建設兵團知識產(chan)權(quan)局(知識產(chan)權(quan)管理機(ji)構(gou)):
為進一(yi)步深化(hua)知(zhi)識(shi)(shi)產(chan)權試(shi)點示范(fan)城市(shi)工作,指導試(shi)點城市(shi)積極適(shi)應(ying)機構改革后(hou)新(xin)的管(guan)理(li)體制和(he)運行(xing)機制,提升(sheng)城市(shi)知(zhi)識(shi)(shi)產(chan)權治理(li)能力和(he)水平,定于2019年10月29日(ri)至31日(ri)在上海市(shi)浦東新(xin)區舉辦(ban)國(guo)家知(zhi)識(shi)(shi)產(chan)權試(shi)點城市(shi)工作培訓班(ban)。現將有關事宜通知(zhi)如下:
一、培(pei)訓內(nei)容
重點(dian)圍(wei)繞強化知識(shi)(shi)(shi)產(chan)權(quan)創造保護運用(yong)(yong)、推動知識(shi)(shi)(shi)產(chan)權(quan)高質(zhi)量發展,新(xin)形勢下試點(dian)示范城(cheng)市工作思路與(yu)舉措(cuo),加(jia)大知識(shi)(shi)(shi)產(chan)權(quan)質(zhi)押融資(zi)工作力度(du)、提升城(cheng)市知識(shi)(shi)(shi)產(chan)權(quan)運用(yong)(yong)效益,地理標(biao)志運用(yong)(yong)促進工作相關政策解(jie)讀(du),加(jia)強知識(shi)(shi)(shi)產(chan)權(quan)服(fu)務業監管、深(shen)入推進“藍天”行(xing)動等內容(rong)開展培訓。
二(er)、參(can)加人員
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zhi)識產權局(ju)(知(zhi)識產權管(guan)理(li)機構)負責試點(dian)城(cheng)市工(gong)作的相關處室負責人1名,各試點(dian)城(cheng)市知(zhi)識產權局(ju)負責人1名。培(pei)(pei)訓期間(jian)的培(pei)(pei)訓及食宿費用由我局(ju)承擔,差旅(lv)費由各派出單位(wei)承擔。
三、報名報到(dao)事(shi)宜
請各省級(ji)局匯總本省(區、市(shi))參訓人(ren)員(yuan)信息(含試點城市(shi)),于10月18日前(qian)將報名(ming)回執以電子郵件方式發至上(shang)海市(shi)浦東新區知識(shi)產權融資促進會(郵箱:huangb@iptsc.cn),郵件主題(ti)請注明“××省試點城市(shi)培訓班(ban)報名(ming)”。逾期報送(song)或未統(tong)一(yi)報送(song)的,視(shi)為放棄(qi)參加培訓。
報到(dao)時間:10月(yue)29日全天。
咨詢熱線:0551-65300518
特此通知。
附件:1.培訓(xun)日(ri)程
2.報名回執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19年(nian)10月(yue)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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