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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u)《合肥市商務局(ju) 合肥市財(cai)政局關于(yu)印發<合肥市服務(wu)外包公共服務(wu)平臺建設(she)資(zi)金管(guan)理暫行辦法>的(de)通知》(合商重〔2019〕178號)等文(wen)件精神,現就2020年服務外包公(gong)共服務平臺資金(以下簡(jian)稱“平臺資金(jin)”)申報工作有(you)關事項預通(tong)知(zhi)(zhi)如下(支持內容及標準等相關要(yao)求以正式通(tong)知(zhi)(zhi)為準):
政策咨(zi)詢:0551-65318129,18755150066
一、支持(chi)范(fan)圍和(he)方(fang)式(shi)
平臺(tai)資金的(de)支持(chi)范圍包(bao)括服(fu)務(wu)外包(bao)公共服(fu)務(wu)平臺(tai)(以(yi)下簡稱“公共服(fu)務(wu)平臺(tai)”)建設(she)及運維、品牌建設(she)推廣、產業規劃和政策研究等方面。
(一)支持范(fan)圍
1.公共服務平臺(tai)建設及運(yun)維。支(zhi)持公(gong)(gong)共服(fu)(fu)務(wu)平(ping)臺建(jian)設及運(yun)維,公(gong)(gong)共服(fu)(fu)務(wu)平(ping)臺是指基(ji)于信息(xi)技術或(huo)互聯網技術,為合(he)肥市服(fu)(fu)務(wu)外包企業提供服(fu)(fu)務(wu)的(de)公(gong)(gong)共技術服(fu)(fu)務(wu)平(ping)臺、公(gong)(gong)共信息(xi)服(fu)(fu)務(wu)平(ping)臺、信息(xi)安全(quan)及知(zhi)識產(chan)權保護體系(xi)建(jian)設,為我市服(fu)(fu)務(wu)外包企業提供共性技術支撐、云(yun)服務(wu)、檢驗(yan)檢測(ce)、統(tong)計監測(ce)、信(xin)息共享(xiang)、知識產權等公共服務(wu)。
2.品牌建設推廣。支持合(he)肥市服(fu)務外包企業參加在境內外舉(ju)辦的服(fu)務外包(bao)展會等活動(支持展會名(ming)單詳見(jian)附件6)。
3.產業規(gui)劃和政策研究。包括(kuo)政(zheng)府相(xiang)關部門組織的產業規劃研(yan)究(jiu)、政(zheng)策(ce)研(yan)究(jiu)、課題研(yan)究(jiu)等(deng)。
(二)支持(chi)方式(shi)
1.公共服務平臺建設(she)(she)及(ji)運(yun)維、品牌建設(she)(she)推廣(guang)按(an)照(zhao)項目建成后按(an)事后獎補(bu)的方式進(jin)行支持(chi)。
2.產(chan)業規(gui)劃和政策研究經(jing)市政府批準同意(yi)后按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shi)進行支持。
二、支(zhi)持(chi)內容及標準(zhun)
(一)公共服務平臺(tai)建設(she)項(xiang)目。對符合條件的公(gong)共服(fu)務平臺(tai)建設項目按(an)不(bu)高于其實際投入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支持,單個(ge)項目支持金(jin)額最高不超過(guo)50萬(wan)元。
公共服務平臺(tai)建設費(fei)用包括(kuo)(kuo)所必需(xu)的(de)專業(ye)設備和軟件購置或開發費(fei)(僅(jin)指外(wai)購,不包括(kuo)(kuo)自行開發)、專利(li)使(shi)用費(fei)、軟件許可(ke)使(shi)用費(fei)等(deng)相關費(fei)用。
(二)公共(gong)服(fu)務平(ping)臺運維(wei)項目。對符合(he)條件的公共服務平臺,按不超過其實際運維費用(yong)的50%給(gei)予支(zhi)持,單個項目(mu)支(zhi)持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已(yi)建成的(de)公共服(fu)務(wu)平臺(tai)(指申報期之前已(yi)建成運營)服(fu)務(wu)業務(wu)類型(xing)拓展(zhan)和(he)提高(gao)服(fu)務(wu)能力所發生的(de)相關費用(yong),納入公共服(fu)務(wu)平臺(tai)運維費用(yong)補助范圍。
公共服務平臺運維費用(yong)包括平臺運行中直(zhi)接相關的云資源租賃、網絡租賃、設備(bei)租用(yong)、系統維護、設備(bei)維修、軟硬件升級(含購置(zhi),不(bu)包括自行開發)等費用(yong)。
(三)品(pin)牌建(jian)設推廣。對(dui)參加境內外舉辦的(de)服務外包展會,按展位費和2名參展(zhan)人員(yuan)往返機(ji)票費或高鐵車票費的70%給予支持,單個企業在申(shen)報期內的總(zong)支持金額(e)最高不超過(guo)10萬元。
三、申報(bao)條件
(一)申報單位及項目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在中(zhong)華人民(min)共(gong)和國境(jing)內(nei)依(yi)法登記(ji)注冊,且(qie)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de)(de)企事業單位,或服務外包(bao)示范園區管理機構、中(zhong)介組織和其(qi)他機構,其(qi)中(zhong),申(shen)請事后獎補項目的(de)(de)企業或機構還(huan)應當在合肥(fei)市境(jing)內(nei)依(yi)法登記(ji)注冊。
2.近五年來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未拖欠應繳(jiao)還的財政性資金。
3.依法從事服務外包相關業(ye)(ye)務或有服務外包業(ye)(ye)務背景。
4.申報(bao)項(xiang)目具有獨(du)立和(he)明確(que)的項(xiang)目建設主體,產權明晰。
(二)申報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及運維的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所(suo)申(shen)報的(de)公共服(fu)務(wu)平(ping)臺建(jian)(jian)設項(xiang)目,已在申(shen)報期內建(jian)(jian)成并投入運(yun)營(ying)(申(shen)請機構為首次新建(jian)(jian)平(ping)臺,原已建(jian)(jian)有公共服(fu)務(wu)平(ping)臺的(de),只能申(shen)報運(yun)維費(fei)用支持(chi))。
2.公共服務(wu)平臺(tai)應擁(yong)有良好的(de)運營模式,完善的(de)平臺(tai)服務(wu)制(zhi)度(du),擁有(you)相應的工作場所及軟硬件設施及對外提供服務(wu)的專(zhuan)業(ye)人才隊伍。
3申報公共服務(wu)平(ping)臺(tai)建(jian)設費用支持的應為首次申報,服務(wu)我市服務(wu)外包企(qi)業(ye)的數(shu)量應不少于5家。
4.申報公共服(fu)務(wu)平(ping)臺運維費用支持的(de),申報期內服(fu)務(wu)的(de)我(wo)市服(fu)務(wu)外包企(qi)業數量應不少于10家。
5.公共(gong)服務平臺服務的外包企業已在商務部(bu)“服(fu)務(wu)貿易統計監(jian)測管理業務(wu)應用”中登記注冊。
四、申報材料
(一)申報公(gong)共服務平臺建設費用支持的,需(xu)提供(gong)以下材料:
1.合(he)肥市服務外(wai)包公共服務平臺專項資金申(shen)請(qing)表(附件1)。
2.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加載統一社會信(xin)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jian),以及相應專業資質的證明文件。
3.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19年度財(cai)務會(hui)計報告(gao)的復印件。
4.申請(qing)報告(gao),內容包括:(1)申(shen)請支持的具體項目及金額;(2)項目(mu)建設的(de)可行(xing)性研究(jiu)報(bao)告(gao)(包括項目建設的技術方案、運營方案、預期達到的效果等內容);(3)項目實施報告(包括項目申報單位的基本情況和財務狀況、項目背景、總投資及項目投資清單、資金來源及到位情況、項目建設運營情況等內容);(4)申報期內服務(wu)我(wo)市服務(wu)外包(bao)企業情況(kuang)表(附件2)(附相關合(he)同、協議等相關證明(ming)材料);
(5)申報企業申報期內在商務部業務系統核準的執行額數據截圖;(6)對于所申報項目和提供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附件3);(7)信用自查情況截圖(包括信用中國、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申請報告需經法人簽字、加蓋公章(以上內容請按順序逐項裝訂)。
5.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該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原件1份),內容包括:項目總投資(含項目投資清單);申報期間內平臺建設實際投入的費用(含項目實際發生費用支出清單(附件4),費用支出的相關合同或協議、發票、支付憑證(銀行結算單等)、記賬憑證等復印件,其中,合同或協議、發票、支付憑證、記賬憑證復印件需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請按照費用支出清單中序號排列,并在材料上注明序號)。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shen)報公共(gong)服務平臺運(yun)維費用支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市服務外包公共(gong)服務平臺專(zhuan)項(xiang)資金申請表(biao)(附件1)。
2.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de)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及相應專業資質的證明文件。
3.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19年度財(cai)務會計報(bao)告的復印(yin)件。
4.申請報告,內(nei)容(rong)包(bao)括:(1)申請支持(chi)的具體項目及金額;(2)申報單位基本情況;(3)平(ping)臺運營(ying)情況(kuang);(4)平臺申報期(qi)間內服(fu)務我市服(fu)務外包企業(ye)情況表(附件2)(附相(xiang)關合(he)同(tong)、協議等相(xiang)關證明材(cai)料);(5)申報(bao)企業申報(bao)期內(nei)在商務(wu)部(bu)業務(wu)系(xi)統核準的(de)執行額數據截圖;(6)對于所申報項目和提供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附件3);(7)信用自查情況截圖(包括信用中國、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申請報告需(xu)經法人簽字、加蓋公章(以上內容請按順序逐項裝訂)。
5.第三方會計(ji)師事務(wu)(wu)所(suo)出具的(de)該項目(mu)專項審(shen)計(ji)報告(gao)(原件(jian)),內容應包括:在申報期間內,平臺日常運維費用支(zhi)出、服(fu)(fu)務(wu)(wu)業務(wu)(wu)類型(xing)拓展(zhan)和提高服(fu)(fu)務(wu)(wu)能(neng)力所(suo)需硬(ying)件(jian)設備(bei)和軟件(jian)系統費用支(zhi)出等項目(mu)實際(ji)發(fa)(fa)生費用(含項目(mu)實際(ji)發(fa)(fa)生費用清單(附(fu)件(jian)4)及(ji)發票、合(he)同(協議)、付款憑(ping)(ping)證、記(ji)賬憑(ping)(ping)證等(deng)的復(fu)印(yin)件(jian),其(qi)中,合(he)同或協議、發票、支(zhi)付憑(ping)(ping)證、記(ji)賬憑(ping)(ping)證復(fu)印(yin)件(jian)須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zhang),請(qing)按照費用支(zhi)出清單中序號(hao)排(pai)列,并在(zai)材(cai)料上(shang)注(zhu)明序號(hao))。
6.其他需(xu)要提供的材料(liao)。
(三)申報品牌建設推廣項目費用支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fei)市服務外(wai)包公共(gong)服(fu)務平臺專項資金申請表(附件1)。
2.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加載統一(yi)社會信(xin)用代(dai)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及相應專業資質的證明文件。
3.申請報告,內容包括:(1)申請支持的具體項目及金額;(2)申報單位基本情況;(3)參加活動的主要情況;(4)對于所申報項目和提供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附件3)。申請報告需經法人簽字、加蓋公章。
4.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該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原件),內容應包括:活動實際投入的費用(含項目實際發生費用支出清單(附件4),費用支出的相關合同或協議、發票、支付憑證(銀行結算單等)、記賬憑證等復印件,其中,合同或協議、發票、支付憑證、記賬憑證復印件需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請按照費用明細表中序號排列,并在材料上注明序號)。
5.由政府部門、行業協會、活動主辦方等印發的參會參展通知或參展邀請函、參展合同等正式文件,現場圖片、相關出境人員的護照、簽證、機票或高鐵車票等證明材料。
6.外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譯件,翻譯件須與原件內容一致。
7.其他需要(yao)提供的材料。
五、申(shen)報、審核程序
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及運維、品牌建設推廣項目申(shen)報審核按照以下(xia)方式(shi)進行:
(一)項目初審。請符合(he)申報條件的企業于2020年10月(yue)13日(ri)前(qian)將申報主體的信(xin)用查(cha)詢(xun)情況(信(xin)用中國(guo)、安徽、合(he)肥附后)申報(bao)項目匯(hui)總表(附(fu)件5),同申(shen)報(bao)材料(liao)(膠印(yin)成冊(ce)、一式(shi)七份)報(bao)送至高新區經貿局(ju)1321室(shi)。
(二)申報材料復印件(jian)均須加(jia)蓋申報單位公(gong)章,各(ge)類票據(復印件)要清晰(xi)完整(zheng),凡模糊(hu)不清的不予認定支持。
(三)項目(mu)實施時間(jian)及(ji)費用發生時間(jian)均在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yue)30日期間(jian)(品牌(pai)建設推廣項(xiang)目(mu)費用以展會舉行時(shi)間(jian)為準(zhun))。
(四)各申報(bao)單位(wei)應如(ru)實申報(bao),對弄虛作假(jia)的,按照《合肥(fei)市(shi)服務外包公(gong)共服務平(ping)臺建(jian)設資(zi)金管理暫行辦法(fa)》有(you)關規定進行處(chu)理。
政策咨詢:0551-65318129,18755150066
附件1
合(he)肥市服(fu)務外包公共平臺專項資金申(shen)請表
申報(bao)單(dan)位(蓋章): 申報(bao)時間(jian): 年 月 日
單位(wei):萬(wan)元
單(dan)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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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信用(yong)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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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dai)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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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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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zh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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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an)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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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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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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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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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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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ce)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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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記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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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登記(ji)時(shi)間(ji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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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shen)報(bao)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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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bao)金額(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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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支持內容(請在(zai)相應方框內打勾(gou)) |
□公共服務平臺建(jian)設(s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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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wu)平臺運(yun)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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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建設(she)推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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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規(gui)劃(hua)和政策研(yan)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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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ben)情況(500字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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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公共(gong)服務方(fang)式和內容(500字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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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fu)務對象 (列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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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法人意見 |
本(ben)(ben)人(ren)對我單位提交的(de)所有(you)材料的(de)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保(bao)證提交的(de)所有(you)副本(ben)(ben)資(zi)(zi)料和復印(yin)件均與正本(ben)(ben)和原件一(yi)致(zhi),并承擔相(xiang)應的(de)法律責任;本(ben)(ben)單位近五年來無(wu)違法違規行為,無(wu)拖欠應繳還的(de)財政性資(zi)(zi)金等情(qing)況;承諾接受有(you)關部門為審核(he)本(ben)(ben)申請而(er)進行的(de)必要(yao)核(he)查;本(ben)(ben)人(ren)承諾本(ben)(ben)次申報的(de)項目未獲國家、省(sheng)級、市級同類商務促(cu)進政策支持(chi)。 法人(ren)代表簽字及蓋章: 年 月(yue) 日(r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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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開(kai)發區主管部(bu)門意見(ji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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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區域(yu)商(shang)務部門(men)意見 所在區域(yu)財政部門(men)意見
(加蓋公章) (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法定代(dai)表人(ren)(簽字):
財務負責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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