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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蘇州市吳江區委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蘇州市吳江區高質量發展產業扶持政策的若干實施意見(修 訂)>的通知》 ( 吳發 (2019)23號)及《關于印發<蘇州市吳江區農業高質董發展扶持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 (吳農發 (2020) 29號)文件精神,現就申報2020年度農業信息化獎補資金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項目咨詢熱線15855155083,0551-65306190,QQ2881391780
一、申報對象
本次申報對象為區內農業信息化經營主體。
二、申報條件
2019年度農業信息化建設項目投資金額(或項目自籌資金)10萬金元以上,優先支持農業物聯網智能化設備的應用;優先支持部、省、市三級農業信息化示范基地。
三、獎補標準
根據項目性質和特點,按標準實行差異化獎補,實行先建后補。
一是農業物聯網技術應用獎補:支持農業物聯網智能化技術的應用和提升改迼,農業經營主體組織建設物聯網項目,投入資金超過10萬元的,經認定,區級財政補貼30%, 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20萬元,農業經營主體實施國家、省、蘇州市各類農業信息化建設項目,自籌資金超過10萬元的,經認定,區級財政補貼自籌資金的30%, 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20萬元。
二是農業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設獎補:創建農業信息化示范基地,經部、省、市認定的省級和市級衣業信息化示范基地的,當年一次性分別獎勵10萬元、8萬元和5萬元,已享受上級獎補政策的,區級不再重復獎補。
四、申報程序
(一)農業物聯網技術應用獎補申報由符合條件的各類農業信息化經營主體按要求進行申報,將申報表(詳見附件)報送至各區鎮、街道農業農村部門,并提供項目建設內容和資金的專項審計報告。各區鎮、街道須如實統計上報。本年度經上級部門認定的農業信息化示范基地,發文后可向區衣業衣村局申請相應的獎補資金。
(二)請各區鎮、街道積極組織申報,并對照農業信息化獎補申報條件,對各經營主體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并將審核后的申報材料于10月31日前報區農業農村局。
五、有關要求
申請單位應提供真實的材料和憑證,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弄慮作假的單位,一經發現,收回已撥付資金,兩年內取消項目申報資格;情節嚴重的,永久取消其申報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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