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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全省新能源汽車產業迅猛發展,截至2020年底,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已達29.8萬輛,動力電池合計重量約20萬噸。新能源汽車電池退役將逐步進入高峰,預計到2025年,全省退役動力電池總量將達到5萬噸。為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動力電池產業鏈健康發展,加快構建回收利用體系,合理布局退役電池回收網點,現啟動退役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區域中心站培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區域中心站職能
區域中心站指在一定區域范圍內滿足一定條件,從事退役電池回收貯存轉運的大型站點,同時鼓勵兼具拆解、檢測、梯次利用、再生等其他功能,原則上一個設區市范圍內設立一家。區域中心站完成本區域范圍內退役動力電池回收任務,并將低速車電池、一次性鋰電池、非標電池等納入回收范圍,實現應收盡收、就近回收。
二、區域中心站需滿足的條件
區域中心站除滿足《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建設和運營指南》(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46號)所列內容外,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工廠應依法設立,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近一年來無重大安全、環保、質量等事故。
(二)應滿足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有關要求,具備信息化溯源能力,需接入江蘇省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平臺。
(三)區域中心站單獨用于收集貯存的場地面積應不低于1000平方米,廢舊動力電池貯存量應不超過200噸;
(四)專門從事電池回收的從業人員不得少于5人;
(五)具備覆蓋本區域內退役電池回收的能力,制定完善的回收方案。
三、有關要求
各設區市工信局要高度重視區域中心站的建設,遴選影響力大、綜合實力強的企業重點指導和培育。有關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汽車拆解企業、汽車維修企業等相關企業均可參與建設,相關企業亦可通過自建、共建等方式建設區域中心站,并在培育期內加快建設進度,完善各項措施。申報企業請按申報提綱編制材料,各設區市上報企業不得超過2家,請各設區市工信局初步審核后于10月31日前將匯總表、企業申報材料(紙質一式兩份,含電子版)聯合上報我廳,我廳組織審核后發布區域中心站名單。
項目申報代理免費咨詢熱線:0551-6530619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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