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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科技局、財政局,有關高校、科研院所,省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和省政府《關于 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蘇 政發〔2015〕106號)等文件精神,根據科技部、財政部《關于開 展2021年度國家科技基礎條件資源調查工作的通知》(國科發基〔2020〕342號)要求,結合年度工作安排,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在全省范圍組織開展2021年科技基礎條件資源調查、科研設施與 儀器開放服務信息公示及考核評價等工作,委托省科技資源統籌服務中心(簡稱省統籌中心)具體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政策代理免費咨詢電話: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一、調查對象
本省行政區域內擁有財政投入形成科技資源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行政事業單位及新型研發機構。本次調查的標準時點是2020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9年度和2020年度。
其中,參加科研設施與儀器和科學數據庫調查的單位共151 家(附件2),參加生物種質資源庫(館)調查的單位共29家(附 件3),不在名單內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發機構由各設區市科技局根據調查對象要求確定名單并組織填報。
二、調查內容
調查內容主要包括法人單位資源概況、重大科研設施及單臺
(套)原值50萬元以上的大型科學儀器(簡稱科研設施與儀器) 存量及運行服務情況、生物種質資源庫(館)建設運行情況以及科學數據庫概況。國家規定的涉密內容不參加調查。
三、填報渠道
法人單位登錄江蘇省科技基礎條件資源調查系統(簡稱資源調查系統,網址:httpxyq/),選擇填報欄目, 填報單位科技資源概況、科研設施與儀器、生物種質資源庫(館) 等信息。
法人單位用戶名及密碼由省統籌中心統一發放。
四、時間進度安排
(一)信息填報及公示(6月24日—7月18日)
1. 科研設施與儀器
(1) 信息填報(6月24日—7月8日)。法人單位登錄資源調查系統,在“科研儀器”欄目的“用戶管理”、“設備管理”、“制度管理”、“年度總結”模塊進行填報與更新。
(2) 信息公示(7月9日—7月18日)。信息填報完成后,在“資源調查”模塊直接導出“資源調查表”(附件4),加蓋單位公章,并在本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提交主管部門審核并將“資源調查表”和“資源調查公示截圖”電子版上傳至“資源調查”模塊。
2. 科學數據庫
法人單位登錄資源調查系統,在“科研儀器”欄目的“用戶管理”模塊法人單位信息中下載“科學數據庫調查表”(附件5),填報完成后直接上傳,于7月18日前完成。
3. 生物種質資源庫(館)
法人單位登錄資源調查系統,在“生物種質”欄目進行數據填報,提交主管部門審核,于7月18日前完成。
其中,農業種質資源庫(館、圃、場、區)還需填報擁有的農業種質資源詳細數據信息,于9月18日前完成。
(二)審核匯總(7月19日—7月25日)
各主管(審核)部門對所屬單位上報的資源數據信息進行審核、匯總。
(三)材料報送(7月26日—8月1日
經主管(審核)部門審核通過后,法人單位在“科技基礎條件資源匯總”欄目導出“法人單位科技基礎條件資源匯總表”(附件6),連同“資源調查表”、“資源調查公示截圖”紙質版(均加蓋單位公章)各一式2份報送至省統籌中心;主管(審核)部門導出“部門(地方)科技基礎條件資源情況匯總表”(附件7) 后,將紙質版(加蓋單位公章)一式2份報送至省統籌中心。
(四)績效評價(8月—9月)
省統籌中心將適時對省屬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的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服務情況開展考核評價,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項
1. 各有關部門、各設區市科技局應會同財政局高度重視, 精心組織,認真做好所屬單位資源調查的部署培訓、審核匯總及材料報送等工作,確保調查數據的完整性和上報的及時性。
2. 各參加調查的法人單位應明確責任部門和專門人員,按要求組織完成年度資源調查信息填報、數據核查、信息公示、提交審核及材料報送等工作,確保本單位填報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和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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