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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根據省經信廳《關于組織推薦2021年度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要求,2021年度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工作已啟動,我市推薦指標為6個。為進一步做好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項目代(dai)理免費咨詢熱線:0551-65306190,19855108102(V同號(hao)、專業老師指(zhi)導)
一、推薦條件(jian)
1.符合《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gong)服務示范平(ping)臺認定管理(li)辦法》(皖經信(xin)企發〔2020〕45號)(以(yi)下簡稱《管理(li)辦法》)中第二章(zhang)、第三章(zhang)要求。
2.根據(ju)《管理辦法》第二十(shi)一條規定,2021年有效(xiao)期滿(man)的(de)省示(shi)(shi)范(fan)平臺(tai)本次可自(zi)愿重新申報(名(ming)單(dan)見附件1),已被認(ren)定為國(guo)家(jia)中(zhong)小企(qi)(qi)業公共服務(wu)(wu)示(shi)(shi)范(fan)平臺(tai)的(de),有效(xiao)期延(yan)續(xu)至(zhi)國(guo)家(jia)中(zhong)小企(qi)(qi)業公共服務(wu)(wu)示(shi)(shi)范(fan)平臺(tai)有效(xiao)期止。延(yan)續(xu)申報企(qi)(qi)業占(zhan)用推薦指標。
二、申報程序(xu)
1.申(shen)報單位于8月20日(星期五)前,登錄(lu)省(sheng)經濟和信息化廳網(wang)站(zhan),在“企業云”服務平臺系(xi)統,注冊登錄(lu)安徽省(sheng)中小企業公共(gong)服務示范(fan)平臺申(shen)報系(xi)統,按(an)要(yao)求填寫基(ji)本(ben)情況并上傳相關材料,同步準備紙(zhi)質材料1份(fen)。
2.各縣市區經信部(bu)門于(yu)8月24日(星(xing)期二)前按照申(shen)報條件,對申(shen)報單位材料的真(zhen)實性、完整性進(jin)行(xing)(xing)初審,并在網(wang)上系(xi)統進(jin)行(xing)(xing)提交。
三、有關要(yao)求
請(qing)各縣市區經(jing)信部門于8月25日(星期三)下班前將(jiang)正式(shi)推(tui)(tui)薦(jian)(jian)文(wen)件、《推(tui)(tui)薦(jian)(jian)省示(shi)范平臺匯總表》(見附件2)、申(shen)報單位(wei)紙(zhi)質材料報送至市經(jing)信局企業服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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