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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企業:
為更(geng)好發(fa)揮合肥市光伏(fu)產業(ye)集聚發(fa)展基地建設專項資金使用效益,現組織開展資金支(zhi)持項目摸排工作(zuo),具(ju)體(ti)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領域
光伏新能(neng)源(yuan)產業(ye)領(ling)域。
二、申報類型
項目按研發類(lei)(lei)、產業(ye)(ye)類(lei)(lei)2種類(lei)(lei)型(xing)分類(lei)(lei)申(shen)報,必須為在建項目,產業(ye)(ye)類(lei)(lei)項目必須為2018年1月1日以(yi)來開工且(qie)建設周期原(yuan)則上(shang)不超過2年。
研(yan)發類:可加快(kuai)基(ji)地自主創新(xin)能力的新(xin)產品研(yan)發和關鍵(jian)(jian)性技術產業(ye)化(hua)項目(mu),關鍵(jian)(jian)共性技術研(yan)發平(ping)臺和第三方檢(jian)驗(yan)檢(jian)測(ce)平(ping)臺項目(mu)。
產(chan)業(ye)類:可有(you)效提升(sheng)基(ji)地產(chan)業(ye)規模效益(yi)的產(chan)業(ye)鏈(lian)核心、重點配套項(xiang)目(mu),重大技術裝備和關鍵零部件及新工藝示范應(ying)用(yong)項(xiang)目(mu)。
三、申報要求
1.申報(bao)單(dan)位應為獨立法人主(zhu)體(ti),且業務范圍必須包(bao)含申報(bao)基地所(suo)屬(shu)產業(行業)相(xiang)關內容。
2.同一(yi)企業(ye)在同一(yi)類型申報項目不(bu)超過1個。
3.已獲得市“一(yi)事一(yi)議(yi)”資金(jin)(jin)支(zhi)(zhi)持、2017年(nian)和2018年(nian)省(sheng)、市“三重一(yi)創”資金(jin)(jin)支(zhi)(zhi)持的項目、平臺原(yuan)則上不可(ke)申(shen)報該資金(jin)(jin)。
4.已獲得省(sheng)、市其它財(cai)政性資金(jin)(jin)支持項目,兌(dui)現差額部分補助(zhu)資金(jin)(jin)。
5.已獲得以往年(nian)度光伏基地(di)(di)專項資(zi)金項目未(wei)按期建成(cheng)驗收、驗收不通過(guo)的企業(ye),不得申報基地(di)(di)資(zi)金。
6.在信(xin)用(yong)中(zhong)國、信(xin)用(yong)安徽、信(xin)用(yong)合肥有失信(xin)信(xin)息記錄的項目(mu)申報單位(wei),一律不(bu)予支持。
四、工作要求
1.各單位(wei)于(yu)2019年10月16日前將(jiang)表格電子版(ban)(excel+蓋章掃描(miao)pdf)報(bao)送至基地申報(bao)工作聯(lian)絡(luo)人(ren)郵(you)箱,產業類項(xiang)目(mu)填報(bao)附件1,研發類項(xiang)目(mu)填報(bao)附件1+附件2。
2.申報工作聯絡人
聯系方式:0551-653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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