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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幫助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根據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印發合肥市疫情防控期間穩就業相關政策實施細則》(合人社秘〔2020〕41號)及《關于開展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第二批次)申報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20〕161號)(見文末)文件要求,現就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第二批次)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
在疫(yi)(yi)情防控期間(jian)保(bao)持(chi)正(zheng)常生產(chan)、積極采(cai)取措施穩(wen)定職工隊伍的制造業(ye)、戰(zhan)略性新興產(chan)業(ye)企業(ye)和受疫(yi)(yi)情影(ying)響較大、面臨暫時性生產(chan)經營(ying)困(kun)難且(qie)恢復(fu)有望、堅持(chi)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商貿(mao)流通業(ye)、交通運輸重點企業(ye)。
制(zhi)造業、戰略新興產業需同時滿足(zu):
1、春節期間連續生產或2月底前復工復產的企業;
2、2020年1—9月平均(每月)參保人數不少于50人;
3、企業2020年1—9月裁員率不超過5.5%;
4、與工會組織(zhi)協商(shang)制定(ding)穩(wen)定(ding)就業崗位(wei)措施;
5、企業生產經營活動(dong)符合國家(jia)、省、市(shi)產業政(zheng)策(ce)和環(huan)保法(fa)律法(fa)規,不存(cun)在惡(e)意(yi)拖(tuo)欠工資、失信等行(xing)為(wei)。
商貿流通業、交(jiao)通運輸業企(qi)業需要同時滿足:
1、2020年1個季度(du)虧(kui)損;
2、2020年1—9月平均(每月)參保人數不少于50人;
3、企業2020年1—9月(yue)份裁員率不超過5.5%;
4、與工會(hui)組織協商制(zhi)定穩定就(jiu)業(ye)崗位措施;
5、企業(ye)生產(chan)經(jing)營活動符(fu)合國(guo)家、省(sheng)、市產(chan)業(ye)政策和環保法(fa)律法(fa)規,不存在惡意拖欠工資、失信等行為。
本(ben)批次(ci)不(bu)受理(li)第(di)一批次(ci)合格企業申報。
二、補(bu)貼標(biao)準
按照2020年1—9月平均參保人數,每(mei)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專項資金列支。
三、申報程序
企業(ye)向注冊地(di)申請,經注冊地(di)相關行業(ye)主管部門(men)審核同意后,再由縣(xian)人社(she)局審核匯(hui)總于11月(yue)15日前報市人社(she)局。
四、申(shen)報材料
制造(zao)業、戰(zhan)略新興產業企業提供:“合肥市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資金申請表”、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工復產證明、工會組織蓋章確認的穩崗措施。
商貿流通(tong)業(ye)(ye)、交通(tong)運輸(shu)業(ye)(ye)企業(ye)(ye)提供:“合肥市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資金申請表”、營業執照復印件、工會組織蓋章確認的穩崗措施。
五、有關(guan)事項
1、各部門按照(zhao)“一次性(xing)辦結”“最多跑一次”幫(bang)助企業做好申報服務工(gong)作(zuo)。
2、補貼資(zi)金(jin)申(shen)請表上無“法人(ren)代表簽字、無審核意見、無經辦人(ren)員簽名、無公章”的一律不予受(shou)理。
3、申報補貼(tie)資金(jin)在市人社、財政(zheng)、經信、發改、統計、商務、交通(tong)運輸、稅務等(deng)部門(men)會(hui)商復(fu)審同意后撥(bo)付。
代理申(shen)報免費(fei)咨詢電話:0551-653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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