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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和規范硅巷建設管理,加快南京城市硅巷的高質量發展,現開展2020年度第二批城市硅巷備案工作。請各區硅巷建設主管部門在充分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組織轄區內符合《南京城市硅巷建設績效考評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考評細則”)有關要求的載體進行申報。
一、申報要求
2020年度第二批南京城市硅巷的備案工作由硅巷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并推薦上報,我局會南京高新區管委會組織實地核查、集中評審和備案。除補充規定外,有關申報條件和要求按照考評細則中的第三條“支持標準”執行。
二、申報流程
1.各申報單位(運營主體)按照《考評細則》的支持標準和通知的要求自愿提出申請,準備申報資料和佐證材料并承諾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2.各區硅巷建設主管部門應梳理轄區內符合條件的硅巷載體,積極組織和主動指導;負責對有關申報單位提交的數據和材料進行審核,重點審核所有數據和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出具書面審核意見,并在申報材料的責任部門意見欄中簽字蓋章。
3.硅巷建設主管部門出具審核意見和推薦表(附件1),連同相關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及電子件)于2021年1月19日(周二)17:00前報送至南京高新區管委會(江北新區韋恩大廈9樓創新促進部),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項
1.硅巷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審核意見和推薦表均須簽署日期并加蓋公章。
2.申報單位應加強申報材料的規范性。多方共建協議、項目計劃書等材料應有簽署日期、相關責任人簽字并加蓋相關單位公章。
3.申報書按照封面、目錄、申報單位信用承諾書、審核意見、簡介、表格、改造計劃書、營收情況、企業清單和佐證材料等順序裝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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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附件1:2020年度南京市第二批申報城市硅巷推薦表
硅巷載體 |
運營主體名稱 |
企業類型 (國資、民營) |
總面積 |
產業方向 |
產業集聚度 |
企業數量 |
場地范圍(四至邊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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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報資料要求
申報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按順序裝訂:
1.申報單位申報南京城市硅巷的請示。
2.《南京城市硅巷申報表》,硅巷建設主管部門簽署推薦意見并蓋章。
3.申報城市硅巷的建設和運營管理報告:
主要反映硅巷建設和運營情況的工作報告和情況匯總,明確硅巷的名稱、四至邊界、運營管理主體及主導產業;說明硅巷建設前期背景及概況,建成及運營情況,主要建設工作、特色及取得的成果;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下一階段的發展思路、目標和任務等。
4.硅巷建設的相關文件及證明材料。
主要包括:硅巷建設規劃、委托運營或共建協議,運營主體的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證復印件等。
5.硅巷運營主體財務報表(上年度和近一個月)。
6.硅巷管理團隊機構及人員情況。
7.硅巷服務標準流程及支持措施。
主要包括:硅巷服務標準流程、支持措施及其他服務條款;內部機構設置、內部管理制度與職能分工;對入駐企業的相關管理辦法、服務條例以及扶持獎勵政策;種子資金等的設立及運作情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情況等。
8.硅巷內入駐企業情況。
主要包括:入駐企業基本情況表(含名稱、工商注冊信息、入駐時間、知識產權情況、產業方向、主營業務等);入駐企業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9.硅巷內入駐新型研發機構和科技創新載體情況。
主要包括:入駐新型研發機構、加速器、孵化器、眾創空間等載體基本情況表(含載體名稱、運營主體名稱、認定或備案時間、級別)
10.硅巷現有場地情況及證明材料。
主要包括:現有場地情況、自有場地提供產權證明復印件、受托管理的場地請提供對方產權證明復印件并提供雙方協議證明復印件、租賃場地請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房屋土地使用證明資料。
11.硅巷自有創業種子基金及金融服務的相關設立材料和使用規定,如有實例,附相關材料。
相關佐證材料
1、運營主體營業執照。
2、管理團隊人員清單及學歷或專業證書復印件。
3、種子基金設立證明、相關制度及投資證明等材料。
4、企業(項目)入駐清單及企業成立日期、所屬行業。
5、高新技術企業清單及認定時間、高企證書的編號。
6、科技型中小企業清單及備案時間、備案編號。
7、新型研發機構清單及備案時間。
8、硅巷建設改造前后現場照片。
9、當年開展創業服務活動清單及現場照片(上年度及本年)。
10、其他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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