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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省委十三屆九次全會精神,圍繞高質量發展爭當表率的目標定位,推動我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提質增效,根據《江蘇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蘇科技規〔2019〕206號)、《江蘇省大學科技園管理辦法》(蘇科技規〔2019〕341號)和《江蘇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評價指標體系》(蘇科高發〔2020〕346號),現就組織開展2020年度江蘇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績效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對象
全省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以下統稱“孵化器”)。
二、評價期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評價流程
1、單位填報。本次評價工作采用網上申報方式,各孵化器登陸“江蘇省科技企業孵化器信息管理系統”(網址:www.jstbi.com),填報“2020年度江蘇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績效評價自評報告”(見附件1,以下簡稱“自評報告”),并在線提交至所在地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或省級以上高新區管委會審核。
2、地方審核。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和省級以上高新區管委會對各參評單位提交的數據和材料進行初審,審核通過后,再提交至設區市科技局審核。審核內容包括所有數據和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重點審核與上年同期相比變化幅度較大、此次補充填報的非年報數據或邏輯關系存在異常的數據和材料。
3、專家評價。省科技廳組織專家對評價材料進行評審,形成績效評價結果。孵化器評價結果分為優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個等級。
4、結果運用。省科技廳對績效評價結果予以公布,并作為2020年度省科技型創業企業孵育計劃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資金原則上只對評價等級為A類、B類的孵化器進行獎補,重點支持A類孵化器,不支持C類和D類的孵化器。對連續兩次評價結果為D類的省級孵化器,取消其省級資格。取消省級資格的孵化器,兩年內不得重新申報省級孵化器。
四、材料填報
1、各孵化器登錄系統后,據實填報“自評報告”,其中主要定量指標數據由2020年度孵化器年報自動生成,原則上不予修改,“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企業”等4個火炬年報統計之外的定量指標數據需孵化器補充填報。此外孵化器需就“孵化器運行管理機制及團隊信息化管理水平,開展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鏈條建設工作及成效,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和開展技術服務情況,開展產學研合作、推動大中小融通等方面的工作及成效,開展國際合作和引進國際創新資源方面的工作和成效,提升區域孵化水平、營造創新創業氛圍/服務區域產業發展,促進產業集聚情況”等定性評價指標提供文字總結。
2、各孵化器將設區市科技局審核通過、生成水印的自評報告下載打印、加蓋公章(一式二份)后,連同本單位簽字蓋章的審查推薦表,一并報送所在地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或省級以上高新區管委會審核。為減輕基層單位負擔,不要求上報證明材料,只需備好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門核查即可。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和省級以上高新區管委會根據審核情況,在審查推薦表上加蓋公章后,與紙質自評報告一并提交所在設區市科技局。
3、各設區市科技局收齊轄區內各參評單位自評報告后,連同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審查推薦表于2021年3月26日前報送至江蘇省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關要求
1、本次績效評價工作全面實行信用承諾制。各孵化器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按要求簽訂信用承諾書,對評價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嚴禁提供虛假材料、虛報統計數據等行為。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省級以上高新區管委會和設區市科技局要高度重視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績效評價工作,切實強化審核責任,對評價材料內容進行嚴格把關,嚴禁審核走過場、流于形式。省科技廳將會同廳紀檢監察組對主管部門審核情況進行抽查,對于違反要求弄虛作假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2、 基層科技主管部門在對本轄區內的孵化器績效評價材料審核時,要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統“六項承諾”和“八個嚴禁”規定,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技管理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意見》(蘇科黨組〔2018〕16號)要求,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孵化器績效評價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積極主動做好孵化器績效評價的各項服務工作,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嚴格執行科技部《科學技術活動評審工作中請托行為處理規定(試行)》(國科發監〔2020〕360號)要求,對因“打招呼”“走關系”等請托行為所獲得的省科技型創業企業孵育計劃資金予以追回,并對相關責任人或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3、對未填報2020年火炬年報以及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交評價資料的孵化器,評價為不合格;對在評價工作中有弄虛作假等不良信用行為的單位,一經查實,評價為不合格,涉及失信行為的按照《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蘇科技規〔2019〕329號)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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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0年度江蘇省科技企業孵化器
績效評價自評報告
孵 化 器 名 稱:
運營機構名稱: (公章)
通 訊 地 址:
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2021年 月 日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制
二O二一年
單位法定代表人信用承諾書
本人作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承諾:本評價報告的編制是本單位在認真閱讀理解《江蘇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評價指標體系》(蘇科高發〔2020〕346號)基礎上,按程序和規定編制的。本單位充分認識到,保證評價報告內容的真實是本單位的責任和義務。本單位確認評價報告的各項內容均真實、客觀、準確,如有失實或失信行為,愿意承擔以下責任:
1、取消本單位績效評價的資格;
2、將本單位記入不良科技信用記錄,報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列入社會信用記錄,并接受相應處理;
3、應當由本單位承擔的其它相關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一、基礎情況表
二、定性評價指標
1、孵化器運行管理機制、團隊信息化管理水平
(指孵化器是否由多元化主體投資建設,是否吸引行業領軍企業、國有大中型企業、高校、科研機構、投資機構、行業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投資和運營;孵化器建立的面向在孵企業的網絡服務系統和孵化器自身使用的網上辦公系統等情況。500字以內)
2、2020年孵化器開展“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鏈條建設工作及成效
(指孵化器提供覆蓋從種子苗圃、創業團隊、小微企業、到成熟企業的全流程服務情況。1000字以內)
3、2020年孵化器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和開展技術服務情況
(指孵化器開展線上線下平臺建設、專業技術服務平臺建設、提供專業技術服務的情況。1000字以內)
4、2020年孵化器開展產學研合作、推動大中小融通等方面的工作及成效
(指孵化器與高校、科研院所、大企業等合作,開展技術對接、成果轉化、聯合研發、人才培養、資金融通、品牌嫁接、資源共享等方面的合作情況。1000字以內)
5、2020年孵化器開展國際合作和引進國際創新資源方面的工作和成效
(指孵化器與國外孵化機構、高校、企業等開展合作、參與“一帶一路”國際科技合作,以及在引進人才、項目、資本等方面的工作和成效。1000字以內)
6、提升區域孵化水平、營造創新創業氛圍/服務區域產業發展、促進產業集聚情況
(指綜合孵化器參與區域創業孵化政策研究落實,推動孵化器聯盟、協會建設,提升區域孵化整體水平開展的工作及成效,開展創新創業活動營造區域創新創業文化氛圍情況;或指專業孵化器在服務區域產業發展、促進區域產業集聚、打造產業創新生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等方面開展的工作及成效。1000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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