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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che)落實(shi)創(chuang)新(xin)(xin)驅動(dong)發展(zhan)戰略(lve),進(jin)一步推動(dong)高(gao)新(xin)(xin)區企(qi)(qi)(qi)業(ye)自主創(chuang)新(xin)(xin)能力提升,切實(shi)發揮政(zheng)府引導資金作用,鼓(gu)勵企(qi)(qi)(qi)業(ye)積極申報高(gao)新(xin)(xin)技術(shu)企(qi)(qi)(qi)業(ye)(以下簡稱“高(gao)企(qi)(qi)(qi)”),降低企(qi)(qi)(qi)業(ye)創(chuang)新(xin)(xin)投入成(cheng)本,現決定開展(zhan)合肥高(gao)新(xin)(xin)區2021年(nian)度高(gao)企(qi)(qi)(qi)專(zhuan)用券(quan)工作。根據《合肥高(gao)新(xin)(xin)區2020年(nian)度創(chuang)新(xin)(xin)創(chuang)業(ye)券(quan)的實(shi)施(shi)辦法》(合高(gao)管辦〔2020〕60號(hao))文件要(yao)求,高(gao)企(qi)(qi)(qi)專(zhuan)用券(quan)屬于高(gao)新(xin)(xin)區合創(chuang)券(quan)中(zhong)的專(zhuan)用券(quan),現就2021年(nian)度高(gao)企(qi)(qi)(qi)專(zhuan)用券(quan)申請及使用等相(xiang)關內容通知如下:
項(xiang)目申報代理(li)免費咨詢熱線(xian):0551-65306190
一、支持企業范圍
申請高企(qi)專用券(quan)支(zhi)持的企(qi)業(ye)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 在合(he)肥高新(xin)區注冊,具有獨(du)立法人資格(ge),并依法納稅;
2. 管(guan)理規范、財務制(zhi)度健(jian)全(quan),無不良誠(cheng)信記錄;
3. 與提供科技服務(wu)的機構無(wu)任何投資(zi)與被投資(zi)、隸屬、共(gong)建、產(chan)權紐帶(dai)等影響公平(ping)公正市場交易的關聯關系;
4. 規模(限額)以(yi)下(xia)的科技(ji)型中小企(qi)業(ye),且已在“合肥高新區高新技(ji)術企(qi)業(ye)預申報(bao)系統”完成2021年高企預申報(bao)。
二(er)、支持額(e)度及采購服(fu)務內(nei)容
高企專用券主要(yao)支持企業采購以下兩類合創券服務,每(mei)家企業的(de)高企專用券申領(ling)額(e)度為28000元/年:
1. 科技咨詢機構提供的(de)高企(qi)認定(ding)申報書編制(zhi),20000元/年;
2.具有(you)資質(zhi)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財(cai)務審計(鑒(jian)證)報(bao)告,8000元/年。
高企(qi)專用券不可(ke)與通(tong)(tong)用券疊(die)加使(shi)用,且不占用企(qi)業使(shi)用通(tong)(tong)用券額度(du)的
三、申(shen)領、使用和兌現(xian)
高(gao)(gao)企(qi)專(zhuan)用券(quan)申領及使(shi)用有關工作均通(tong)過“合創(chuang)匯合肥高(gao)(gao)新區互聯網+創(chuang)業創(chuang)新(xin)平臺”的“高企專用券”模塊在線(xian)開展,相關(guan)注意事項如下(xia):
1. 領(ling)(ling)券企(qi)業(ye)如在合創匯(hui)平臺上已有(you)(you)賬(zhang)戶(hu),可使用原有(you)(you)賬(zhang)戶(hu)登錄“高(gao)企(qi)專用券”模(mo)塊進(jin)行申領(ling)(ling),其(qi)他(ta)企(qi)業(ye)需(xu)新(xin)注冊賬(zhang)戶(hu)方可申領(ling)(ling)。
2. 領券(quan)企業(ye)需(xu)在(zai)系統里提請申領高企專用券(quan),由系統自動發放申領額(e)度。
3. 持(chi)券(quan)企業參照《合肥高新(xin)區2020年度(du)創新創業券的(de)實施辦法》中第十四(si)條(tiao)的(de)規(gui)定(ding),在系(xi)統中使用(yong)專用(yong)券購買高企認定(ding)申報(bao)的(de)相(xiang)關服務(wu),使用(yong)額(e)度(du)及(ji)上限按照本通(tong)知第二條(tiao)內(nei)容執行。
4. 高企專用券的申領(ling)日期為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4月(yue)30日,高企專用券的有效期至2021年(nian)12月31日。
5. 高企(qi)(qi)專用券的兌(dui)現分為兩部分,高企(qi)(qi)申(shen)(shen)報(bao)書編制服務(wu)以(yi)安徽省科(ke)技廳的高企(qi)(qi)認定(ding)(ding)正式公示通(tong)知為準(zhun),認定(ding)(ding)成功后方可(ke)(ke)兌(dui)現;高企(qi)(qi)認定(ding)(ding)審(shen)計(鑒(jian)證)服務(wu)以(yi)高企(qi)(qi)申(shen)(shen)報(bao)為準(zhun),實際申(shen)(shen)報(bao)后方可(ke)(ke)兌(dui)現。具(ju)體兌(dui)現通(tong)知另行發(fa)布(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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