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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跨認定機構整體遷移(以下簡稱“異地搬遷”)備案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務企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政策專人免費代理指導電話:19855109130,0551-65300586
一、受理范圍
經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認定機構認定或認可并在有效期內整體遷移至我省的高新技術企業,可申請異地搬遷備案。
二、受理方式及時間
省高企協調小組辦公室委托省生產力促進中心常年受理各市、縣(市)、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科技部門統一報送的異地搬遷備案申請,視各地上報情況,原則上每月辦理一批異地搬遷備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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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辦理流程
1.企業填報。申請異地搬遷備案的高新技術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www.innocom.gov.cn),在“企業注冊信息管理”—“異地搬遷”模塊按要求填報信息、上傳證明材料。同時,企業填寫《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移備案申請書》(附件2,簽字、蓋章、填寫日期),連同附件1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提交至遷入地科技部門。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準確性負主體責任。若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
2.地方審核與匯總。遷入地科技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按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有關規定,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對不屬于整體遷移的企業不得推薦上報。同時,按照《關于對辦理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高新技術企業進一步加強審核工作的通知》(蘇高企協辦〔2020〕7號)有關要求,對遷入企業進行全面現場核實。經核實后符合規定的,匯總填寫《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移備案推薦上報匯總表》(附件3,加蓋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公章)。
3.材料報送。遷入地科技、財政和稅務部門須正式行文出具提請相關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繼續有效的報告,并在報告中明確企業屬于《工作指引》中“整體遷移”的情況,符合《認定辦法》有關規定(加蓋科技、財政和稅務部門公章)。上報文件、《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移備案推薦上報匯總表》(紙質和電子版)和企業申請材料統一報送至省生產力促進中心。
4.審核公告。省高企協調小組辦公室對異地搬遷的企業申請材料及地方推薦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異地搬遷條件的企業,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繼續有效,并重新核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
附件:
1.高新技術企業跨認定機構整體遷移備案材料清單
2.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移備案申請書
3.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移備案推薦上報匯總表
附件1
高新技術企業跨認定機構整體遷移備案材料清單
1.高新技術企業跨認定機構整體遷移備案申請書(附件2)。
2.原認定機構核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3. 搬遷前后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工商部門核發的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附件 2
高新技術企業跨認定機構整體遷移備案申請書
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____________(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編號________),目前已從___________________(遷出地址)整體遷移至__________________(遷入地址)。企業已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中提交變更申請,現申請辦理整體遷移備案并承諾:
1.本企業知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及《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跨認定機構整體遷移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蘇高企協辦〔2021〕7號)相關規定和要求,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2.本企業提交的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移備案申請材料內容真實、合法、有效、完整、準確,紙質申請材料與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寫提交的內容一致。
本企業愿為該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
申請企業(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移備案推薦上報匯總表
序號 |
企業原名稱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編號 |
證書有效期截止日期 |
原發證機構 |
遷出地(精確到縣、區) |
企業現名稱 |
遷入地(精確到縣、區) |
技術領域(填寫到三級) |
申報材料中高新技術產品名稱 |
申報材料中最近一年銷售收入(萬元) |
申報材料中最近一年凈資產(萬元) |
所屬科技局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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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信用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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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依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及《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跨認定機構整體遷移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蘇高企協辦〔2021〕7號)的有關規定對以上企業進行了認真審查,現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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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述共____家企業已整體遷移進入本轄區,經現場核查,該____家企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所述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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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主管部門在審查推薦過程中,無違規推薦、審查不嚴等失信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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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切實履行了主管部門管理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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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蓋章) |
財政局(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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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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