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肥老妇色XXXXX日本老妇_肉大捧一进一出免费视频_久久久久人妻精品一区二区_日本少妇xxxx做受

首頁 > 通知公告 > 外省市項目申報
科技項目申報代理:

1、

2、 

3、

4、

5、

6、

7、

8、

9、

外省市項目申報

關于印發《南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評價指標體系》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11-8  瀏覽次數:987

為貫徹落實市委新發展階段全面建設創新名城決策部署,科學評價我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狀況,引導科技企業孵化器完善孵化服務體系,提升孵化服務水平,推動科技企業孵化器高質量發展,根據《南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管理辦法(試行)》(寧科規〔2020〕1號),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南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評價指標體系》,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政策專人免費指導電話: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更多政策詳情點擊:

附件:南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評價指標體系


 

南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評價指標體系

 

為推動我市科技企業孵化器(以下簡稱“孵化器”)高質量發展,完善孵化服務體系,提高孵化服務水平,發揮孵化器在加速科研成果轉化、加快培育新動能、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推動科技和經濟融通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南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管理辦法(試行)》(寧科規〔2020〕1號)相關要求,研究制定《南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評價指標體系》(以下簡稱“指標體系”)。

本指標體系用于市級以上孵化器(含大學科技園)績效評價,旨在加強和規范孵化器管理,引導全市孵化器可持續發展,提升服務能力和孵化績效,提高社會貢獻率,并作為制定有關政策、引領發展和動態管理的主要依據。

一、評價原則

1.目標導向原則。以支撐創新名城建設,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以促進孵化績效提升,強化全市孵化器可持續發展能力為導向。

2.分類評價原則。按照孵化器功能差異開展分類評價,分為綜合孵化器和專業孵化器,并設置不同指標和權重,引導不同類型孵化器共同實現高質量發展。

3.科學客觀原則。按照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相結合,效率指標和絕對指標相結合的方式,以各孵化器年度火炬統計數據和績效評價總結報告作為主要評價依據。

4.動態調整原則。評價指標體系將隨著我市孵化器發展水平的提升實行動態調整,以保障孵化器不斷適應創新創業的新需求。

二、主要內容

孵化器評價指標體系由服務能力、孵化績效、可持續發展三個一級指標和三個加分項指標構成,一級指標權重分別為25%、60%、15%;綜合孵化器和專業孵化器分別設置加分項,滿分各為5分。

1.服務能力。主要從投融資服務、創業導師服務、創業活動開展、公共技術服務、孵化鏈條建設、資源整合能力等方面設置9項指標,綜合考察孵化器服務水平,引導孵化器建立專業化服務體系。

2.孵化績效。主要從在孵企業收入和融資情況、科技含量、在孵企業成長性、創業帶動就業等方面設置11項指標,綜合考察孵化企業情況,引導孵化器提高孵化質量。

3.可持續發展。主要從孵化器年度收入增長比例、服務收入和投資收入占比、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占比和孵化器是否新獲得國家級、省級認定等方面設置4項指標,綜合考察孵化器運營管理能力,引導孵化器可持續發展。

4.加分項指標。圍繞孵化器在區域中開展的特色工作、對產業的帶動作用和承擔社會責任等情況,設計加分項指標,實現對孵化器工作的全面考察。

三、評價辦法

1.評價范圍。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

2.評價頻率。評價工作每年開展一次,評價數據采用上一年度數據,評價結果反映全市孵化器上一年度建設運營情況。

3.評價方法。根據孵化器類型和各指標的重要程度賦予不同的權重,通過電腦排序和專家評審等方式分別計算出各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得分,兩者相加得出孵化器綜合評價得分。

4.評價組織實施。市級以上孵化器按照有關要求,按期如實上報統計數據和評價材料。市科技局按照規定程序組織開展評價工作,發布評價結果,并將評價結果作為績效評價獎勵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填報數據、提供評價資料,或者提供虛假評價資料的孵化器,當年考核不合格,涉及失信行為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評價結果。評價結果分為優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個等級,用于支撐孵化器政策制定和調整,引導江北新區、各區(園區)優化調整相關支持政策。連續兩次評價結果不合格的孵化器,取消其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資格。

四、專項獎勵

承辦當年“贏在南京·創業金陵”科技創新創業大賽暨“創業江蘇”科技創業大賽南京賽區行業復賽、市決賽的孵化器(含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結合年度績效評價工作,給予一定額度的專項資金獎勵。

 


五、評價指標

 

一級

指標

二級指標

綜合孵化器  權重

專業孵化器  權重

指標類型

服務能力(25%)

1.1 孵化器孵化基金總額

3%

3%

定量

1.2 創業導師平均對接企業數量

3%

3%

定量

1.3孵化器簽約中介服務機構數量與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

3%

3%

定量

1.4 孵化器組織開展各類創業輔導與培訓、創業大賽等活動的次數

2%

2%

定量

1.5 孵化器運行管理機制、團隊信息化管理水平

3%

3%

定性

1.6孵化器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和開展技術服務情況

2%

4%

定性

1.7 孵化器開展“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鏈條建設工作及成效

3%

2%

定性

1.8 孵化器開展產學研合作、推動大中小融通等方面的工作及成效

3%

3%

定性

1.9 孵化器開展國際合作和引進國際創新資源方面的工作和成效

3%

2%

定性

孵化績效(60%)

2.1孵化器在孵企業總收入增長比例

5%

5%

定量

2.2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數量占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

7%

5%

定量

2.3孵化器新增在孵企業數量占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

5%

4%

定量

2.4 孵化器新增畢業企業數量占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

5%

4%

定量

2.5孵化器在孵企業研發總投入占在孵企業總收入的比例

6%

8%

定量

2.6孵化器在孵企業知識產權授權數與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

4%

6%

定量

2.7孵化器在孵企業吸納大專以上人員就業人數占在孵企業總人數的比例

4%

4%

定量

2.8孵化器在孵企業中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培育入庫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占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

13%

13%

定量

2.9孵化器在孵企業和畢業企業中新增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領軍企業、瞪羚企業、培育獨角獸企業、獨角獸企業等高成長性企業數量

5%

5%

定量

2.10 孵化器在孵企業和畢業企業中上市(掛牌)、被并購或銷售收入超過5000萬元的企業數量

4%

4%

定量

2.11孵化器中獲得市級以上人才計劃的人才創辦企業數量占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

2%

2%

定量

可持續發展(15%)

3.1 專業孵化服務人員與在孵企業比例

3%

4%

定量

3.2 孵化器總收入增長比例

6%

6%

定量

3.3 孵化器綜合服務收入和投資收入占孵化器總收入的比例

4%

3%

定量

3.4是否當年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孵化器

2%

2%

定量

加分項指標

4.1 孵化器在提升區域孵化整體水平、營造創新創業氛圍等方面開展的工作及成效

3分

 

定性

4.2 孵化器在服務區域產業發展、促進產業集聚等方面開展的工作及成效

 

3分

定性

4.3孵化器在承擔社會責任、促進市場主體涌現等方面開展的工作及成效

2分

2分

定性

 


六、指標說明

(一)服務能力

1.1 孵化器孵化基金總額:孵化基金是在政府、開發區、民間的撥款、捐款、周轉金、股資入股等多種形式支持下,由孵化器自己建立或者合作建立,用于扶持在孵企業發展的專項基金。考察孵化器投資能力。

1.2 創業導師平均對接企業數量:創業導師對接企業數量是指與創業導師簽訂輔導協議的企業總數。創業導師平均對接企業數量指創業導師對接企業數量與創業導師數量的比例。考察孵化器創業導師服務能力。

1.3 孵化器簽約中介服務機構數量與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簽約中介機構數量是指與孵化器簽訂合同的為在孵企業提供各類專業服務的中介機構的數量,包括會計、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檢驗檢測等。考察孵化器為在孵企業對接社會網絡資源的能力。

1.4 孵化器組織開展各類創業輔導與培訓、創業大賽等活動的次數:孵化器開展的各類針對在孵企業和本地區創業者的創業培訓輔導、創業沙龍、創業大賽等活動的次數。考察孵化器綜合創業服務能力。

1.5 孵化器運行管理機制、團隊信息化管理水平:孵化器是否由多元化主體投資建設,是否吸引行業領軍企業、國有大中型企業、高校、科研機構、投資機構、行業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投資和運營;孵化器建立的面向在孵企業的網絡服務系統和孵化器自身使用的網上辦公系統。考察孵化器運行機制及為企業提供信息服務的能力。

1.6 孵化器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和開展技術服務情況:指孵化器開展線上線下平臺建設、專業技術服務平臺建設、提供專業技術服務的情況。考察孵化器技術服務提供能力。

1.7 孵化器開展“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鏈條建設工作及成效:指孵化器提供覆蓋從種子苗圃、創業團隊、小微企業到成熟企業的全流程服務情況。考察孵化器全鏈條服務能力。

1.8 孵化器開展產學研合作、推動大中小融通發展等方面的工作及成效:指孵化器與高校、科研院所、大企業等主體合作,開展技術對接、成果轉化、聯合研發、人才培養、資金融通、品牌嫁接、資源共享等方面的合作情況。考察孵化器對接技術和市場資源能力。

1.9 孵化器開展國際合作和引進國際創新資源方面的工作和成效:指孵化器與國外孵化機構、高校、企業等開展合作,參與“一帶一路”國際科技合作,以及在引進人才、項目、資本等方面的工作和成效。考察孵化器開展國際化建設、整合國際創新資源的能力。

(二)孵化績效

2.1 孵化器在孵企業總收入增長比例:指孵化器本年度在孵企業總收入相比上一年度企業總收入增長比例。考察孵化器在孵企業成長性。

2.2 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數量占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指孵化器內獲得股權、債權等多種融資的在孵企業的數量與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考察孵化器投融資服務成效。

2.3 孵化器新增在孵企業數量占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指孵化器當年新增入孵企業數量占評價周期末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考察孵化器的孵化效率。

2.4 孵化器新增畢業企業數量占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指孵化器當年新增畢業企業數量占評價周期初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考察孵化器的孵化成效。

2.5 孵化器在孵企業研發總投入占在孵企業總收入的比例:指孵化器在孵企業研發總投入占在孵企業總收入的比例。考察在孵企業研發能力。

2.6 孵化器在孵企業知識產權授權數與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指孵化器內在孵企業當年知識產權授權數(包括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等)與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考察在孵企業研發創新成效。

2.7 孵化器在孵企業吸納大專以上人員就業人數占在孵企業總人數的比例:孵化器在孵企業吸納大專以上人員就業人數與在孵企業從業人員總人數的比例。考察孵化器帶動高質量就業成效。

2.8 孵化器在孵企業中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培育入庫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占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指在孵企業中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培育入庫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剔除重復的數量之和占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考察孵化器在孵企業整體發展質量。

2.9 孵化器在孵企業和畢業企業中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領軍企業、瞪羚企業、培育獨角獸企業、獨角獸企業等高成長性企業數量:指孵化器的在孵企業和畢業企業中,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領軍企業、瞪羚企業、培育獨角獸企業、獨角獸企業等高成長性企業的存量。考察孵化器成功培育企業的能力。

2.10 孵化器在孵企業和畢業企業中上市(掛牌)、被并購或銷售收入超過5000萬元的企業數量:指孵化器畢業企業中,上市(掛牌)、被其他企業收購或控股的、或銷售收入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的企業的存量。考察孵化器成功培育企業能力。

2.11 孵化器中獲得市級以上人才計劃的人才創辦企業數量占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指上年度內,入選市級以上人才計劃的人才在孵化器內創辦的科技企業數量與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考察孵化器引進創新創業人才的成效。

(三)可持續發展

3.1 專業孵化服務人員與在孵企業比例:指孵化器內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孵化器專職工作人員與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考核孵化器服務團隊的能力。

3.2 孵化器總收入增長比例:指孵化器當年總收入比上一年度總收入增長比例。考察孵化器持續運營能力。

3.3 孵化器綜合服務收入和投資收入占孵化器總收入的比例:指孵化器除房屋及物業收入外的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考察孵化器收入結構的可持續性。

3.4 是否當年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孵化器:指孵化器是否當年被認定為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考察孵化器運營主體資質和運營團隊能力。

(四)加分項指標

4.1 孵化器在提升區域孵化整體水平、營造創新創業氛圍等方面開展的工作及成效:指孵化器參與區域創業孵化政策研究落實,推動孵化器聯盟、協會建設,提升區域孵化整體水平開展的工作及成效,開展創新創業活動營造區域創新創業文化氛圍情況。

4.2 孵化器在服務區域產業發展、促進產業集聚等方面開展的工作及成效:指專業孵化器在服務區域產業發展、促進區域產業集聚、打造產業創新生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等方面開展的工作及成效。

4.3 孵化器在承擔社會責任、促進市場主體涌現等方面開展的工作及成效:指孵化器承擔社會責任,幫助在孵中小微企業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挑戰,為留寧大學生創業提供“零成本”專用場地保障,為各類創新創業人才提供公益性、開放式、低成本創新創業服務等方面開展的工作及成效。

七、附則

本評價指標體系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相關文章

cnzz統計 cnzz統計數據顯示 百度站長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