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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加強農業農村標準化建設,更好地發揮標準化服務我省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效能,省市場監管局、省農業農村廳決定聯合開展2021年江蘇省農業標準化試點申報工作。現將申報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要求
1. 農業領域標準化試點項目申報單位包括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等,應具有一定規模并達到現代化生產和管理水平,在本地區、本行業內具有一定影響力。農村領域標準化試點項目申報單位包括政府部門、教育科研機構、企業等。
2.重視標準化工作,具有較強的標準化意識,具備較好的標準化工作基礎。能為項目提供必要的組織、人力和經費等保障,確保項目能順利進行。
3. 誠信守法,依法納稅,近三年內無重大質量、環保、安全事故,無違法失信記錄。
4. 已申報過省級標準化試點項目不得重復申報相同或相似內容(范圍)。
二、申報內容要求
試點申報項目應能夠傳播標準化理念,推廣標準化經驗,推動運用標準化方式組織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輻射帶動本地區本行業標準化生產,有效促進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
(一)糧食。要求地域連片面積1000畝以上。以優質稻麥為重點開展全程機械化生產標準化試點。
(二)園藝。要求地域連片面積1000畝以上,工廠化生產年產量500噸以上。圍繞特色園藝生產,以綠色蔬菜、時應鮮果、茶葉、花卉、食用菌等為重點開展標準化試點。
(三)畜牧業。要求年出欄牲畜1萬頭、家禽2萬羽以上。圍繞規模化畜禽養殖,選擇地區特色、優勢品種,開展規模化、機械化養殖標準化試點。
(四)漁業。要求養殖水面300畝以上,工廠化生產年產量500噸以上。圍繞特色水產生產,選擇河蟹、小龍蝦、長江珍稀魚等優勢品種,開展工廠化、生態健康養殖標準化試點。
(五)農業綜合領域。圍繞綜合種養、循環農業、農產品
質量管控、觀光和休閑農業、智慧農業、一二三產融合發展等領域開展標準化試點。
(六)農村領域。圍繞農業人居環境提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管護、鄉村治理、農村公共服務、城鄉協調發展等領域開展標準化試點。
三、試點任務要求
(一)建立標準化工作機制。根據試點工作重點和需求,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服務支撐試點的工作模式和機制,制定工作方案,為試點開展提供組織和經費保障,召開啟動大會。
(二)構建標準體系。在收集本領域相關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等標準的基礎上,制定相關企業標準,構建協調配套適用的標準體系,保證各環節有標可依。對試點單位申報的地方標準,將優先予以立項。
(三)強化標準實施。積極開展標準化宣傳培訓,提升全員的標準化意識和標準化水平,培育標準化人才隊伍。加強重點標準實施,建立評估機制,及時修訂相關標準,不斷提升標準體系有效性。
(四)總結推廣經驗。對試點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標準及時進行總結推廣,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發展模式,樹立典型,加強宣傳推廣。
(五)目標考核。試點項目完成前,承擔單位需對照相關考核驗收表進行自查,自查合格,提出考核驗收申請并上報相關材料。
四、申報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承擔單位申報。2021年1月20日前,申報單位填寫《江蘇省標準化試點申請書》一式兩份(具體見附件),附相關證明材料,報送至所在設區市市場監管局。
(二)設區市集中上報。2021年1月31日前,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根據《江蘇省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管理辦法》將本地區省級標準化試點申報材料匯總,商請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同意后,統一報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院校、省級及以上科研單位推薦申報的項目,可由申報單位直接報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項目初審。2021年2月28日前,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江蘇省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管理辦法》,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規范性、符合性進行初審。
(四)專家論證。2021年3月15日前,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專家對申報的省級試點示范項目進行論證。專家論證包括聽取匯報、查看資料和質詢答辯等。
(五)項目下達。2021年4月底前,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專家論證基礎上,結合地區、行業、部門標準化工作開展實際情況,聯合省農業農村廳確定2021年省級農業標準化試點項目,下達立項通知。項目申報單位自立項通知下發之日起,兩年內完成項目建設并申請考核驗收。
五、有關要求
(一)深入宣傳發動。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局要及時轉發本通知,廣泛宣傳標準化政策及標準化試點目的、意義、經驗做法,積極培育標準化試點項目,發動更多的單位開展標準化試點申報工作。
(二)項目擇優推薦。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局要按照“政府推動、部門聯合、自愿申報、有序實施”的原則,緊密結合地方黨委政府重點關注項目和地區重點扶持產業,推薦行業、區域內符合條件的單位申報標準化試點項目。
(三)做好申報服務。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局要堅持客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開放申報試點。要為申報單位提供必要的指導和服務,幫助其準確填寫項目申請書各項內容。要認真核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必要時可到申報單位現場查看。
項目代理免費咨詢:0551-65306190
點擊跳轉:
江蘇省標準化試點申請書
試點名稱:
試點類型:
申報單位(章):
推薦單位: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1、“試點名稱”應按試點具體產業填寫為:“XXX標準化試點”。其中,戰略性新興產業標準化試點應按標準化對象填寫為:“XXX戰略性新興產業標準化試點”,如:精密液壓元件戰略性新興產業標準化試點。
2、“試點類型”有農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服務業和社會事業共4類。
3、“推薦單位”為設區市市場監督部門或省直部門,名稱應填寫全稱。
4、“申報單位簡介”應簡述申報單位規模,近兩年利稅和運營情況,產業發展模式及水平,與國內外的情況比較,科研技術成果、專利、自主知識產權等。其中,戰略性新興產業標準化試點還應簡述高新技術產品認定或是否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
5、“標準化工作基礎、存在問題和需求”簡述申報單位有無專兼職標準化部門,主導或參與制修訂國家、行業、地方標準情況,標準體系及標準覆蓋率,存在問題以及擬制定標準、標準化工作需求分析等。
6、“試點工作目標”包括標準體系建立、標準制定數量、標準化人才培養、內部管理、科技成果轉化、經濟社會效益等。工作目標分為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總體目標應高度概括試點創建的特點和效益,具體目標設置應對照驗收考核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體現標準化元素。
7、“工作內容與工作計劃”,工作內容包括目的意義、總體任務、組織管理、運行機制與保障措施。工作計劃包括宣傳培訓、標準體系建立、組織實施標準、持續改進、自查、申請評估等階段的工作步驟、時間進度、階段工作內容。
8、“經費使用與管理”包括經費來源、擬投入方向及效益分析。
9、如實填寫,言簡意賅,相關證明材料應附后。
10、用A4紙打印,本申請表中有關項目頁面不夠時,可另加附頁。
一、申報單位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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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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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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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 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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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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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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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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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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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注冊 地址 |
省(市) 縣(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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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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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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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工作 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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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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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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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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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試點業務范圍及現行標準執行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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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體系建立、實施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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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年利稅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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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人員有無在標準化技術組織擔任委員 (若有請填寫技術組織名稱及組織內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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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是否發生重大服務質量、安全、環保、衛生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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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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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報單位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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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標準化工作基礎、存在問題及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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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試點工作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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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內容與工作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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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經費使用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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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報單位意見
負責人:(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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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參加單位意見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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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推薦單位意見
負責人:(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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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專家評估意見
專家組長:(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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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管理單位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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