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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an)將《科技部(bu)關于發(fa)布國(guo)家(jia)重點研發(fa)計劃“政府間國(guo)際(ji)科技創新合作”等重點專項2021年度第二批項目申(shen)報指南的通知》 (國(guo)科發(fa)資〔2021〕76號(hao))轉發(fa)給你們(下載網址: //service.most.gov.cn/),請根據通知要(yao)求組(zu)織(zhi)項目申(shen)報工(gong)作。為做好我省該(gai)類項目申(shen)報與(yu)推薦工(gong)作,現(xian)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ru)下:
一、有關部(bu)屬(shu)及省(sheng)屬(shu)本科(ke)高(gao)校、科(ke)研院所(suo)可直(zhi)接與省(sheng)科(ke)技廳聯系推(tui)薦事(shi)宜;企業及其他(ta)單(dan)位(wei)(wei)須由設區市科(ke)技局向省(sheng)科(ke)技廳推(tui)薦。省(sheng)科(ke)技廳將在本單(dan)位(wei)(wei)職能和業務(wu)范圍內,審核后推(tui)薦提交。
二(er)、省內各推薦部門及(ji)項目(mu)申(shen)報單(dan)位認真把關,了解申(shen)報單(dan)位/團隊、申(shen)報項目(mu)的基本(ben)情況,對照科技部相關通知(zhi)中的具體(ti)要求以及(ji)項目(mu)申(shen)報指南、形(xing)式(shi)審查條件要求等進行審核,對所推薦/申(shen)報項目(mu)的真實(shi)性等負責。
三、需經設區市科技局(ju)推薦·申(shen)報的項(xiang)目,申(shen)報單位應(ying)主動提前與有關(guan)設區市科技局(ju)相關(guan)處室(shi)聯(lian)系溝通。
四(si)、不得填報涉密或敏(min)感內容。
五、申(shen)報方式:
(一)本(ben)次申(shen)報(bao)(bao)實行無(wu)紙化申(shen)請(qing)。申(shen)報(bao)(bao)單位請(qing)于2021年5月17日前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tong)公共服務(wu)平臺完成網上在線填報(bao)(bao)、提交。申(shen)報(bao)(bao)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quan)部以電(dian)子掃描件上傳(chuan)。
(二)有關(guan)設區市科技主管部門、直(zhi)報(bao)的高校院所請于2021年5月17日前將加蓋公(gong)章(zhang)的推薦項目匯總表(biao)掃(sao)描件發送至郵箱。
政策(ce)免費代理指導電(dian)話(hua):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更多政策詳(xiang)情點擊:
附件 | ||||||||||
(設區(qu)市科技局/直報的(de)高校院所公章)推薦項目(mu)匯總表 | ||||||||||
科技部通知名稱: 科技部關于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政府間國際科技創新合作”等重點專項2021年度第二批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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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人: 聯系電話: 2021年 月 日(ri) | ||||||||||
序號 | 項目基(ji)本情況(kuang) | 初審情(qing)況(對照科(ke)技部相關通知及所附的申報指南、形(xing)式審查條件等要求) | 備注 | |||||||
江(jiang)蘇申(shen)報單位 | 項目名(ming)稱(cheng) | 項目申報(bao)序號 | 項目負責人 | 項目(mu)聯(lian)系人、電話及(ji)手機(ji) | 合作國別/地區 | 境外(wai)合作單位 | 項(xiang)目(mu)牽頭(tou)申報單位(wei)、項(xiang)目(mu)參與單位(wei)以及項(xiang)目(mu)團隊(dui)成員誠信狀況是否良好(hao) | 單位/團隊是否符合要求 申報項目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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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請了解申報單位/團隊、申報項目的基本情況,對照科技部通知各項要求進行審核。 2、項目牽頭申報單位、項目參與單位以及項目團隊成員,應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3、此表橫向排版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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